更新更新時間:2013-05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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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1可見分光光度計是供工廠、礦山、醫院以及科研單位的化驗室,在可見光譜區范圍內(360~800nm)進行定量比色分析用,其工作原理是利用物質在光的照射激發下具有選擇性吸收現象,來對物質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。它符合朗伯一比耳定律。光度計由光源系統、分光系統(單色器)、測量系統、接收顯示系統、穩壓電源組成。
1.無單色光或光斑不完整
有鎢燈光進入單色器,無出射單色光或光斑不均勻、不完整。把鎢燈光源調到zui亮,波長轉盤放在580nm處,在出光孔處放一紙卡片以便觀察,重新調整光源燈燈絲位置,同時在紙卡片處觀察光斑形狀,使其為黃色且光斑zui完整。如不好,可松開光源燈與底板緊固螺絲,使其前后左右移動,觀察使光斑。
2.鎢燈亮但總無出射光
鎢燈亮,無論如何調整光源燈的位置,總無出射光。打開單色器光路,首先檢查單色器進口狹縫處應有光亮進入,如果無,可調節光源燈位置使光亮進入,再用白紙卡片隨著光斑向準直鏡方向移動,使光斑落在準直鏡的中央稍下處,如太偏左或太偏右,可通過調節反射鏡的位置糾正再檢查出口狹縫處是否有光譜帶,太高太低或太左太右,都不能從出口狹縫處射出單色光,調節準直鏡的三個螺釘,使光斑在580nm處為黃色且光斑zui完整。
3.光斑大小不均勻且模糊散光
拆開單色器,拆下四個長螺釘分開入射及出射調節部件,發現狹縫上下不平衡,而且小圓保護玻璃開裂,一般狹縫部件寬0.3mm且要求上下平衡。通過調節狹縫位置、更換保護玻璃,儀器恢復正常。
4.儀器的雜散光偏高
國家標準對分光光度計的雜散光明確規定,721可見分光光度計的雜散光≤4%。雜散光是可見分光光度計的重要指標,產生雜散光的主要原因有:灰塵站污光學元件或光學元件上有水珠。例如光源燈、棱鏡、透鏡以及反射鏡等光學元件損壞或有其他缺陷(如棱鏡中有氣泡),光路內存在漏光現象等等。
對于光學元件的灰塵和水珠可用鏡頭紙蘸*擦拭,并用凈風吹干。而光學元件損壞只有更換對于漏光,可用黑布遮住儀器,測試光電管、暗盒等部分,找到漏光處加以排除。